這就是美國參議院的「聽証會」,內容是參議員詢問前聯邦調查局局長,関於他和川普總統之間的互動,及他在選前選後對川普和希拉蕊競選團隊的調查。到聽証會的証人和到法院一樣要宣誓誠實作証,否則要面對僞証的處罰,比較之下是不是比我們立法院的質詢有力的多?刑事偵查在美國和在台灣一樣,都是選舉中的大變數,執法者面對政治還要依法行使職權的壓力也一樣,尤其調查的是名義上的頂頭上司:總統,大家記得「國務機要費案」吧!#阿博A心聲 Tags: 0 comments 13 likes 0 shares Share this: 高思博 A Po About author 我是高思博,我曾擔任行政院政務委員兼蒙藏委員會委員長,也當過台南市立法委員。作為中生代的政治人物,我有為中華民國找出路的使命。請加入我們! 這個臉書就是我們「思想進擊」運動的園地。 我是高思博,.歡迎大家有空來台南。 有任何問題,也歡迎來找阿博~ 53098 followers 52437 likes View all posts